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商事调解条例》
新华网·2026-01-06 18:41
法规核心内容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商事调解条例》 该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1] - 条例旨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 有效解决商事争议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促进商事调解行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1] - 条例共33条 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 管理体制 组织要求 活动规则及发展保障措施五方面内容[1] 适用范围 - 条例适用于贸易 投资 金融 运输 房地产 工程建设 知识产权等领域产生的商事争议[1] - 明确不适用于婚姻家庭 继承 监护 劳动人事 消费者权益争议以及依法应当以其他方式解决的争议[1] 工作管理体制 -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 规范全国商事调解工作 统筹规划行业发展[1]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 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商事调解工作[1] - 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行业自律[1] 组织设立及管理运行要求 - 规定了商事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员应当符合的条件[1] - 要求商事调解组织建立业务管理 利益冲突审查 投诉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1] - 要求商事调解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开其章程 商事调解员名册 调解规则等信息[1] 调解活动基本规则 - 商事调解活动应遵循自愿 合法 诚信 保密的原则[2] - 商事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持中立 勤勉尽责 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 履行保密义务和披露义务[2] - 当事人可以依法就商事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2] 行业发展保障措施 - 国家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 提升其国际竞争力[2] - 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开展涉外商事调解活动[2] - 鼓励商事调解组织 行业自律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参与国际商事调解规则制定 加强国际商事调解人才培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