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文章核心观点 -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于2025年6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健全反腐败基础性法律制度,提升国家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促进新时代国家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 - 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深入学习、执行《监察法》及《实施条例》,旨在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能力,强化制度执行与自我监督,将反腐败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3][5][13] 学习执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 法治思维更加牢固,履职用权进一步规范,通过学习贯彻《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促进“权责对等,严格监督”等原则入脑入心[5] - 制度工具更加完善,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新增的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等措施,与原有的留置措施共同构建起轻重结合、配套衔接的监察强制措施体系,有利于更好应对实践中的复杂情况[6] - 系统施治更加深入,治理效能不断彰显,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注重从个案中发现共性问题,通过提出监察建议、开展专项治理等方式,促进相关领域健全制度、优化机制,从源头着力,向治本深化[6] - 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跟进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指引、加强留置案件统筹管理等制度,细化各环节办理流程,并强化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各环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7] - 专业素养全面提升,通过举办业务大讲堂、开设专题纪法培训课程、开展典型案例拆解复盘、编印法规制度口袋书、建立政策法规研究人才库等形式,引领带动纪检监察干部贯通学习法律法规[7] - 办案效果持续彰显,用好国家监察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和措施,向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亮剑,主动投案和主动交代问题人数持续增加,并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查处问题[7][8] 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执行,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 在深入学法上下更大功夫,坚持学习常态化、培训系统化、成果集成化,将国家监察法律法规作为纪委常委会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干部培训必学、必讲内容[9] - 在严格执法上下更大功夫,把依法依规贯穿监督调查处置各方面和全过程,用好《监察法》赋予的各项措施,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问题[9] - 在自觉守法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执法者必先守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权力清单、风险清单、负面清单,对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进行调度、督办、分析,加强对监察强制措施使用全过程监管[10] - 强化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理念,精准把握立法原意,深刻理解监察权限的边界,既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各项法定职责,又在监察权运行的每个环节严格落实法治原则和从严要求[10] - 强化制度执行,在流程优化上严格落实《监察法》及《实施条例》对各环节的要求,制定清晰易懂的操作指南或流程图,明确审批权限、时限要求、文书标准和风险提示[11] - 强化制度执行,在技术赋能上运用案件管理系统等平台,监督办案流程、关键环节,及时提醒预警,促进程序规范,提升工作质效[11] - 强化能力建设,围绕证据收集固定、谈话讯问策略、法规适用、文书规范制作等重要技能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通过以案代训、师徒结对、案例教学等方式强化实战练兵[11][12] 以更高标准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使每一项制度要求都化为行动、成为习惯 - 将按制度办事融入工作全程,严格依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在受理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13] - 让主动接受监督成为习惯,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使在监督下履职成为一种政治自觉和行为习惯[14] - 将纪律要求化为内在自觉,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健全内控机制,坚持严管厚爱,做细做实经常性监督[14] - 增强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通过将法规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筑牢按制度办事的思想堤坝[15] - 完善覆盖全程的内控机制,将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实施条例》中关于明确审理程序法律地位、完善申诉和责任追究机制、新增监察禁闭制度、完善特约监察员履职保障条款等制度要求落实落细,规范日常工作流程[15][16] - 坚持刚柔并济严管厚爱,将自我监督要求融入干部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全过程,注重在一线考察干部作风与纪法素养,以严管强约束,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行为零容忍,同时加强人文关怀[16] 体悟与具体实践 - 贯彻执行《监察法》及《实施条例》要坚持常态化学习,将其融入日常培训,结合办案实践,以条规释义、实务问答等方式,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履职通识培训[18] - 贯彻执行《监察法》及《实施条例》要坚持系统性学习,梳理配套制度规定,制作规范执行工作提示、监察措施适用流程图,确保监察执法权由法定、权依法使[18] - 要强化全周期监督,围绕监察权运行关键环节强化内控机制,形成重点岗位权力清单、风险清单、负面清单,将严格限权、审慎用权的理念融入各环节[18] - 案件审理工作需以《监察法》及《实施条例》为标尺,严把证据关,严格审查取证程序的合法性,深入研判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程度及其整体证明力,坚决排除非法证据[19] - 在事实认定中需审慎区分不同性质的行为、主体与责任,权衡情节轻重,确保定性准确、界限清晰[19] - 在处理建议中需将《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的刚性约束内化为职业敬畏与履职自觉,通过严谨的证据分析、准确的法规适用和恰当的处理建议,着力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19] - 要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等监察法律法规作为案头书,从宏观上理解精神实质,从微观上把握具体适用[20] - 要细化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审查调查措施审批、涉案财物保管等全链条工作流程制度,让纪检监察权受监督、有约束[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