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文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新华社·2026-01-07 10:30

案件进展 -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文荣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文荣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 -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文荣提起公诉 [1] 指控内容 -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文荣利用担任昆明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长以及曲靖市委书记、云南省委常委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1] - 指控李文荣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1] - 检察机关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李文荣的刑事责任 [1] 诉讼程序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文荣享有的诉讼权利 [1] - 检察机关讯问了被告人李文荣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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