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柳惠波解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
中国电力报·2026-01-07 14:28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核心观点 - 规则发布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从“试点示范”向“全面落地”深化过渡,是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能源安全的里程碑式文件 [2] 规则体系与市场框架 - 规则是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强化了系统性衔接 [2] - 明确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市场注册、交易组织、结算与信息披露,技术支持系统需实现统一平台架构、技术标准、核心功能和交互规范 [2] 交易体系与运行机制 - 构建“多年、年度、月度、月内”全周期交易体系,明确数年、年度交易定期开市并探索连续开市,月内交易原则按日开市 [3] - 推广分时段交易、带电力曲线签约,要求现货运行地区时段不少于24个,实现“长周期稳预期”与“短周期调偏差”的有效衔接 [3] - 电力中长期交易承担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锁定市场主体预期的基础功能 [3] 市场参与主体 - 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市场成员范围,明确其定义、权利和义务 [4] - 区分单一技术类与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并对其参与中长期交易的路径作出明确指引,打破传统参与壁垒 [4] - 有利于通过市场价格信号激发各类资源调节潜力,为海量分布式光伏、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兴业态发展提供支撑 [4] 市场品种与协同 - 明确跨电网经营区、跨省跨区及省内中长期交易的组织主体、原则和价格机制等内容 [4] - 明确跨省跨区绿电交易、省内绿电交易的参与对象、组织方式和结算原则 [4] - 强调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在组织时序、价格限值、结算流程等方面的有序衔接 [4] 江苏市场现状与展望 - 江苏已建成全国最大省级电力市场,2025年最高负荷达15658万千瓦 [5] - 江苏市场经营主体突破18万家,全年预计省内交易规模5200亿千瓦时,绿电交易量220亿千瓦时 [5] - 规则为解决江苏电力市场发展的个性化难题提供了根本遵循 [5] - 下一步将推动规则落地,助力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转型,为全国电力市场建设贡献江苏经验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