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自行车管理职责已扩展至13个部门
新京报·2026-01-07 15:43

新京报讯(记者裴剑飞)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对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进行解读。据介绍,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的职能部门扩展至公安交管、市场监管、交通、消防救援、城 市管理、商务、邮政管理等13个部门。 为健全管理体制、厘清各方职责,《条例》将涉及的职能部门扩展至公安交管、市场监管、交通、消防 救援、城市管理、商务、邮政管理等13个部门,明确市、区、街三级政府及部门职责,压实行业组织自 律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综合治理格局,提升跨 部门协同治理效能。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据北京市交通 委、市公安交管局方面介绍,新规以安全为核心,将产品安全、通行安全、消防安全贯穿于非机动车生 产、销售、登记、使用、停放、充电全链条。 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也是自2018年该条例颁布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标志着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迈向 更加精细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修订后的《条例》从原有7章35条扩展为8章55条,全面构建非机动车管 理新体系。 此次修订坚持系统思维与问题导向,以国家强制标准为依据,聚焦电动自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