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入选两项国家级消费试点城市
商务部网站·2026-01-07 23:39
厦门入选国家级消费试点城市 - 厦门同时入选“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两项国家级试点,成为少数双项入选城市之一,两项试点政策实施期均为两年 [1] 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 - 全国共有15个城市入选“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 [1] - 入选条件包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及其他消费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大、境外旅客较多的地市级及以上城市 [1] - 厦门具备东南沿海重要中心城市、交通便利、海港优势明显、深厚侨乡资源等显著区位优势,并通过数字化转型、场景创造、首店经济、文旅融合持续优化国际化消费服务环境 [1]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支持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优化涉外支付服务及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以创新国际化、多元化消费场景 [1] - 补助标准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1亿元 [1]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 - 全国共有50个城市入选“三新试点城市”,政策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倾斜 [2]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超大特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4亿元,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3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 [2] -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等方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