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大众日报·2026-01-08 08:58
此次标准调整,各类优抚对象待遇较上年度标准均有提高。其中,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根据残疾性 质和等级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12324元至135840元;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3116元,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36000元、32928元;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 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36747元,其他时期入伍的不低于36247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 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128元;部分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10908元;部分老 年烈士子女等人员生活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9036元;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44元。(记者 张依盟) 近日,省退役军人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自2025年8月1日起提高国家定期抚 恤补助优抚对象等人员待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