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知识产权(商标)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旨在展示其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与成果 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 [1] 商标侵权执法案例详情 - 招远市任国光山地鸡海鲜馆因销售侵犯“古井亭”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汾酒被查处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侵权并作出行政处罚 [2] - 烟台盛彩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因擅自制造含有“管工牌”注册商标标识的印刷品被查处 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3] - 莱阳市正大茶庄因销售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白酒被查处 涉案产品为“五粮液52度浓香型”白酒(规格500ml 批号852140114 生产日期2022-05025)经厂家辨认为假冒产品 同时其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白酒以及未经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3][4] - 山东柯腾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因销售假冒“CKS科顺”牌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被查处 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4] - 莱州市沙河镇北郑村善江商店因销售14支侵犯“云南白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牙膏被查处 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5][6] - 栖霞市忠民润滑油批发部因销售4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长城卓力 L - HM46抗磨液压油”(净含量16kg每桶)被查处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7] - 莱山区大王服装店因销售侵犯“始祖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被查处 包括短裤3件、短袖4件、长裤1件、长袖3件 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8][9] - 龙口市东江老四调料批发部因销售侵犯“星湖”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乙基麦芽酚被查处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10] 执法依据与行动 - 所有案例的查处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条款(主要为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2][3][4][6][7][9][10] - 执法行动包括现场检查、根据投诉举报或移送线索进行调查、以及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3][4][5][7][8][10]
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知识产权(商标)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中国质量新闻网·2026-01-08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