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案一审宣判 肇事司机廖某宇被判处死缓
央视新闻·2026-01-09 10:21

案件判决结果 -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 案件事实经过 - 2024年10月2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廖某宇驾驶电动汽车,因与同车人孙某某发生争执致心情烦躁,在等待多轮红绿灯后加速通过路口 [1][5] - 廖某宇不顾孙某某劝阻持续加速行驶一段距离后,看见横过马路的被害人胡某、王某某、胡某某一家三口,随即踩刹车和打方向盘意图避让,但因车辆速度极快而撞击到被害人 [1][5] - 事故导致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共计造成三人死亡 [1][6] - 案发后,廖某宇先后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 [1][6] 法院审理意见 - 法院认为廖某宇无视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明知节假日晚高峰期间城市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高速驾驶车辆极易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仍然超速行驶,造成三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6] - 廖某宇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 [2][6] - 鉴于廖某宇在看见被害人后采取了紧急制动和打方向盘的避让措施,犯罪心态系间接故意,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有别于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且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6] 案件旁听情况 - 宣判时,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群众旁听了宣判 [2]

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案一审宣判 肇事司机廖某宇被判处死缓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