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旨在通过市场化改革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核心变化包括:取消分时电价行政规定、增加交易频次、推动中长期与现货价格衔接,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和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提供制度支撑 [1][3][5][8] 从“统一定价”到“自主灵活” - 《规则》规定,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改变了以往政府统一设定峰谷电价的做法 [2] - 改革前,行政设定的分时电价导致交易安排刚性,价格信号难以反映真实供需,市场配置效率偏低 [2] - 改革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可根据自身用电曲线和出力特性协商确定不同时段价格,使价格信号更真实反映供需,推动电力资源高效配置 [2][3] 从“定期囤菜”到“按需鲜供” - 《规则》明确电力中长期交易按执行周期分为数年、年度、月度、月内等,并要求月内交易原则上按日连续开市 [4] - 改革前,交易侧重于年度和月度,类似“定期赶大集”,用户在交易周期之间缺乏灵活调整渠道,需承担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4] - 改革推动交易机制向“按需鲜供”转变,提升灵活性,并为风电、光伏等出力快速变化的新能源提供动态修正合同的制度条件,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4][5] 从“价差套利”到“逐步衔接” - 《规则》提出逐步推动月内等较短周期的电力中长期交易限价与现货交易限价贴近 [6] - 改革前,中长期与现货市场存在不同的最高限价,催生了“价差套利”行为,吸引资金进行金融套利而非真实交易,扭曲价格信号 [7] - 改革通过缩小中长期与现货限价差,使批发合同真正承担价格发现和稳定预期功能,促进发电侧投资规划和用电侧需求锁定,形成连续、可传导的价格体系,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长期稳定运行 [8]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政策解读:以菜市场视角看《规则》
中国电力报·2026-01-09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