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威海分行被罚 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中国经济网·2026-01-09 15:24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威海金融监管分局处以罚款35万元人民币 [1][2] - 时任光大银行威海分行公司业务二部副总经理刁栋超因相同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5万元人民币 [1][2] 处罚决定具体信息 - 对光大银行威海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威金罚决字〔2025〕27号 [1][2] - 对责任人刁栋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威金罚决字〔2025〕28号 [1][2] - 处罚决定机关均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威海监管分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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