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医保药品目录的“加减法”
中国经济网·2026-01-09 20:31

医保目录调整概况 - 2026年1月1日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实施,这是连续第8年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1] - 调整机制为“吐故纳新”,旨在实现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与群众用药保障水平的“双提升”[1] 目录调整内容与数据 - 新增114种药品,覆盖肿瘤、慢性病、罕见病等多个临床急需领域[1] - 新增药品通过国家医保谈判,价格平均降幅超过60%[1] - 将10种罕见病特效药纳入目录,为血友病(“玻璃人”)、成骨不全症(“瓷娃娃”)等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1] - 调出已被临床淘汰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1] 支付范围优化与基金使用 - 优化部分药品支付范围以更贴近临床实际,例如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的支付范围从“前次化疗”调整为“既往化疗”[1] - 针对少数药品滥用风险新增限定条件,如明确烟酰胺仅限烟酰胺缺乏症患者可报销[1] - 删减部分药品支付范围中的非核心限定内容,但不改变用药要求[1] - 调整旨在将有限的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实现“腾笼换鸟”,向高效、急需药物倾斜[2] 对行业创新与保障体系的影响 - 新版目录对高价值创新药的大力支持,为更多创新药物的研发和投入打开空间[2] - 将促使医药企业从营销驱动逐步转向临床价值驱动,研发更多填补临床空白或具备更优“性价比”的药物[2] -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将与基本医保形成多层次保障合力,更好地满足患者多元化用药需求[2] - 商业保险承接高价值创新药提供了路径,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保基金的长期压力[2] 目录落地与长效机制 - 短期需解决“进得了目录、进不了病房”的现实难题,例如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新增药品纳入院内采购目录,必要时设立临时绿色通道[2] - 长远需逐步健全医保部门、医疗机构、企业等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以持续优化完善医保目录[2] - 整个调整是一次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民生改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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