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制恶意索赔 防经营者合法权益受侵害
中国新闻网·2026-01-10 16:19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修订核心内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第121号令《市场监督 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新增规定禁止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 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 [1] - 该《办法》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 原《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 修订背景与问题现状 - 近年来滥用投诉举报制度的索赔情形不断增多 部分人以“打假”之名行“碰瓷”之实 刻意追求“小错大赔”“小过重罚” 破坏营商环境 扰乱市场秩序 导致很多中小商家不堪其扰甚至被迫关门停业 [1] - 部分人以“监督”之名行“胁迫”之实 穷尽投诉举报 复议诉讼等法定程序向经营者施压私了 有人一年举报2000多次但均不构成案件 极大挤占普通消费者维权资源 [1] - 存在以夹带 掉包 造假等违法方式对经营者敲诈勒索或者骗取赔偿的行为 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新增规定与具体措施 - 明确投诉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相应的事实依据 对提供虚假材料 冒用他人名义 拒不配合核验真实身份的不予受理 [1] - 在立法层面列举判断生活消费需要的考虑因素 [1] - 明确对敲诈勒索 骗取赔偿等违法索赔的终止调解 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 其他修订方向 - 《办法》进一步强化权益保护 推动纠纷化解 [2] - 《办法》优化投诉管辖 压实平台责任 [2] - 《办法》优化举报程序 提高处理效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