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修订背景与意义 - 对施行于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修订,旨在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深入推进的新形势[2] - 当前中国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600多处,并正在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 - 条例修订是自然保护地领域一次承上启下的关键立法,旨在推动自然保护区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并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体系[2] 管理理念与管控方式升级 - 条例修订将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调整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标志着从传统的“圈地式”管理向基于科学评估、分区分类的精细治理提升[3] - 分区管控需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价值、资源保护的难度、原有居民的环境依赖等因素,实现不同区域管理的高度协调[3] - 差别化管控是实现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键治理举措,必须经科学论证,并在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和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进行[3] 发展模式与社区协同 - 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需在确保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机制[4] - 目标在于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例如通过流转土地种植生态水稻,使村集体增收并为村民提供家门口的就业机会[4] - 条例修订为实行季节性分区和差别化管控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拓宽生态产品利用的路径和渠道[4] 后续监管与体系建设方向 - 下一步将依法严格管理自然保护地,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违法犯罪活动[5] - 将梳理完善配套制度标准体系,有序设立新的国家公园,并从严新设其他自然保护地[5] - 将建立自然保护地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并细化原有居民生产生活保障措施[5]
修订条例 高质量推进建设 自然保护区怎么护
人民日报·2026-01-11 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