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修订背景与意义 -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1月9日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1] - 原条例自1994年施行,在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自然资源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 - 为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新形势,条例功能定位、管理体制、管控分区等亟需调整和完善,并与今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公园法》做好协调衔接[2] - 此次修订是自然保护地领域一次承上启下的关键立法,旨在推动自然保护区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体系[2] 自然保护区体系现状 - 中国已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 - 目前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600多处[2] 管理理念与措施升级 - 条例修订推动自然保护地从传统的“圈地式”管理,向基于科学评估、分区分类的精细治理提升[3] - 按照相关指导意见,将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调整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进一步完善保护管理措施[3] - 实施差别化管控,该措施必须经科学论证,并在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和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进行[3] - 差别化管控是实现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键治理举措[3] 发展目标与协同路径 - 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需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3] - 目标是在确保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4] - 探索在生态保护前提下的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实现生态为民、科学利用[4] - 通过拓宽生态产品利用的路径和渠道,有助于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4] 实施案例与成效 - 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承载233种越冬候鸟栖息,同时保障2万多名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条例修订为其实行季节性分区和差别化管控提供了法律依据[4] -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生态保护和修复,区内水质、土壤持续改善,通过流转土地种植生态水稻,实现了村集体增收和村民就近就业,使原有居民从绿水青山中切实获得收益[4] - 案例表明,可构建保护与发展的利益共同体,使居民变“被动约束”为“主动守护”[4] 未来监管与体系规划 - 下一步将依法严格管理自然保护地,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违法犯罪活动[5] - 将梳理完善配套制度标准体系,有序设立新的国家公园,从严新设其他自然保护地[5] - 将建立自然保护地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并细化原有居民生产生活保障措施[5]
自然保护区怎么护
人民日报·2026-01-11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