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目标与现状 - 力争到2035年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以夯实“齐鲁粮仓”根基 [1] - 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建成后亩均粮食产能可增加10%到20%,多处实现“一季千斤、两季吨粮” [1] - 截至2025年底,山东省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791万亩,为全省粮食总产连续五年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提供了重要支撑 [1]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与布局原则 - 建设标准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重点放在田内,分区分类确定标准 [2] - 建设布局以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为重点,实施区域化整体布局 [2] - 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区、沿海内陆滩涂等区域建设,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内与保护对象共生的连片耕地除外)、退耕还湖区域开展建设 [2] 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与重点任务 - 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5个区域,并明确了各区域的重点任务 [3] - 黄泛平原区(德州、聊城、菏泽等市)重点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强农田防护工程建设 [3] - 山前冲积平原区(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济宁等市)重点发展节水灌溉工程,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提高田间道路通达率 [3] - 黄河三角洲区(东营、滨州等市)重点加强灌排结合,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善机械化作业条件 [3] - 胶东半岛丘陵区(青岛、烟台、威海等市)重点加强灌溉水源工程建设,改造水平梯田,硬化贯通田间道路 [3] - 泰沂低山丘陵区(泰安、日照、临沂等市)重点突出田间设施现代化配套升级,加强土壤改良培肥,开展水土保持治理 [3] 项目建设质量保障与资金投入机制 - 为确保工程质量与成效,市县政府应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健全完善项目储备、规划设计、资金投入等工作机制,加强各环节质量管控并建立例行检查制度,规范验收移交与分类分级评价 [3] - 省级财政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投入主要责任,市县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允许市县政府在债务限额内使用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 [4] 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机制 - 县级政府应履行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主体责任,建立省市县财政投入合理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 [4]
山东将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
大众日报·2026-01-11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