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如何跨省给家人使用?(含详细使用步骤)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6-01-11 09:13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 要求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 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1] - 跨省共济指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让家人使用 例如在外务工人员可让老家亲人使用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1] 共济对象范围 - 共济对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 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2] - 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2] 共济资金使用范围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3]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3]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3] 共济资金操作流程 - 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资金划转 该钱包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资金账户 与个人医保码相关联[4] - 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均需开通医保钱包功能 具体操作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4] - 转账时需填写被转账人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及亲情关系等[8] - 转账金额最少为0.01元 单日转账次数累计不能超过3次 单日总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8] - 转账成功后 被转账人可在自己的医保钱包界面查询余额及转账记录[10] 共济政策性质与影响 - 个账共济仅共享资金 不涉及医保报销的资格、待遇及政策[10] - 被共济人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仍按其参保地政策执行 不因使用共济资金而改变[10] - 家人看病就医的医疗行为与疾病诊断不会记录在职工名下 不会对职工未来参加商业保险等产生不良影响[10] - 政策本质是“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双方需使用自身医保卡享受待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