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山东省发布《实施方案》,目标在2035年前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以提升粮食产能、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1] - 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可增加10%到20%,多处可实现“一季千斤、两季吨粮”,截至2025年底山东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791万亩,为全省粮食总产连续五年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提供支撑 [1] 建设标准与布局 - 建设标准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重点放在田内 [2] - 建设布局以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为重点,实施区域化整体布局 [2] - 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区、沿海内陆滩涂等区域建设,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内与保护对象共生的连片耕地除外)、退耕还湖区域开展建设 [2] 建设分区与重点任务 - 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5个区域,并针对各区特点部署重点任务 [3] - 黄泛平原区(德州、聊城、菏泽等市)重点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加强农田防护工程 [3] - 山前冲积平原区(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济宁等市)重点发展节水灌溉,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高田间道路通达率 [3] - 黄河三角洲区(东营、滨州等市)重点加强灌排结合,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善机械化作业条件 [3] - 胶东半岛丘陵区(青岛、烟台、威海等市)重点加强灌溉水源工程建设,改造水平梯田,硬化贯通田间道路 [3] - 泰沂低山丘陵区(泰安、日照、临沂等市)重点突出田间设施现代化配套升级,加强土壤改良培肥,开展水土保持治理 [3] 质量管控与验收机制 - 市县政府应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健全完善项目储备、规划设计、资金投入等工作机制 [3] - 加强各环节质量管控,建立工程质量例行检查制度 [3] - 规范验收移交,依据国家标准开展已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 [3] 资金保障与运营管护 - 省级财政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投入主要责任,市县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 [4] - 允许市县政府在债务限额内使用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4] - 县级政府履行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主体责任,建立省市县财政投入合理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 [4]
山东将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新华网·2026-01-11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