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让文化的光芒更璀璨
陕西日报·2026-01-12 08:28
立法成果与法治保障 - “十四五”期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文化领域制定地方性法规4件、修订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2件 [1] - 出台《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这是戏曲方面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 [4] - 2025年4月,《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施行,黄帝陵保护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5] - 出台《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新修订《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 [6] 地方立法创新实践 - 各设区的市以“小切口”、“有特色”立法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2] - 聚焦“一座山”,出台《延安市宝塔山保护条例》,理顺机制、明确范围、细化措施,开创特色立法新模式 [2] - 同唱“一首歌”,汉中、安康、商洛3市针对陕南民歌进行全国首次地方协同立法,统一定义并明确人才培养、研究创作、文旅融合等机制 [2] - 传承“一门技艺”,出台《汉中藤编保护发展条例》,构建“记录、传承、创新”三位一体的活态传承体系 [3] 监督与落实成效 - “十四五”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将文化繁荣兴盛作为监督工作重点,进行了三项执法检查和相关跟踪监督工作 [7] -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跟踪问效 [8] - 西安市将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年度传习经费提升至8000元 [8] - 国家资金注入渭南市白水县的文化保护传承工程 [8] - 针对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指出保护力量薄弱、资金不足、考古前置机制落实有差距等问题,并督促整改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