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管理办法 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积极作用
新华社·2026-01-12 14:47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2日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旨在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 评价工作的指导原则 - 充分发挥投向评价工作的指导带动作用,引导政府投资基金落实国家产业调控要求,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1] - 推动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统筹布局、协同联动,有力有效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 [1] - 加强激励约束,督促各级基金依据评价结果合理统筹布局、优化投向,规范完善运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 [1] 评价指标体系构成 - 政策符合性指标:主要评价基金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支持绿色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壮大耐心资本、带动社会资本、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1] - 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主要评价基金落实国家区域战略、重点投向领域契合度及产能有效利用情况等 [1] - 政策执行能力指标:主要评价资金效能情况及基金管理人专业水平等 [1] 评价结果的应用与通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最终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评价对象和有关金融机构,并通过登记系统发布 [2]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最终评价结果通报至下级政府和具体基金管理部门 [2] -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最终评价结果与基金信用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