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六部门联合发文: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开展殡仪服务
中国新闻网·2026-01-12 14:53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六部门联合发布《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维护逝者尊严,优化就医环境,保障民众合法权益 [1] - 《规定》共十二条,从死亡证明签发管理、遗体暂存和转运、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部门责任落实等四大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1] 死亡证明签发管理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死亡证明》空白证明管理、发放、废证回收、签发用印信息登记追溯体系,实行证章分离、双人共管 [1] -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推进与公安、民政部门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严格防范、惩处违规开具、倒卖《死亡证明》的行为 [1] - 积极推动《死亡证明》电子化管理 [1] 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 医疗卫生机构应立足主责主业,不得开展殡仪服务 [2] - 严禁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任何场所陈列、展示、售卖殡仪服务用品,不得燃点香烛及焚烧祭祀用品等 [2] - 严禁外包或以其他形式由第三方运营、管理遗体暂存区(或太平间) [2] - 严禁通过出租出借场地、与第三方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相关组织或个人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提供殡仪服务 [2] - 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亡故患者及家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接触相关信息的各类人员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遵规守法和患者信息保护意识 [2] 政策背景与目的 - 2024年10月,全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启动,国家卫健委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了卫生健康系统的专项整治 [2] -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形成制度化、长效化政策措施,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国家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该《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