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旨在通过制度化措施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内亡故患者的服务管理,核心是禁止医疗机构开展殡仪服务,并明确遗体暂存、信息保护及多部门协同监管等要求,以巩固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整治成果,强化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 [1] 严禁医疗机构开展殡仪服务 - 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立足主责主业,不得开展殡仪服务 [1][2] - 严禁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任何场所陈列、展示、售卖殡仪服务用品,不得燃点香烛及焚烧祭祀用品 [3] - 严禁外包或以其他形式由第三方运营、管理遗体暂存区(或太平间),严禁通过出租出借场地、与第三方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相关组织或个人在机构内提供殡仪服务 [3] -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接收和存放院外来源的遗体,不得承担其他部门委托的遗体存放业务 [3] - 该规定将医院与殡仪服务“脱钩”,被视为重大的政策突破,为解决医院太平间高价收费等监管难题提供了依据 [2] 规范遗体暂存与转运流程 - 患者在机构内正常死亡后,遗体应转运至“遗体暂存区”临时停放,等待殡仪馆车辆接运 [4] - 遗体暂存区临时停放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需延长时,机构应协助家属及时将遗体转运至殡仪馆 [5] - 规定要求优化遗体转运流程,提高转出效率,已设置的太平间原则上只提供遗体暂存服务,并参照遗体暂存区管理 [4] - 机构工作人员应告知家属拨打殡仪馆服务专线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运遗体,并配合做好接运工作 [5] - 限制24小时停留时间的政策设计旨在强调太平间仅为“中转站”,以最大限度压缩外包公司推销高价服务的空间 [5] 明确多部门监管职责与信息保护 - 文件明确了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四个部门的监管职责 [6]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加强《死亡证明》签发和遗体暂存场所管理,并严肃查处机构工作人员倒卖、泄露亡故患者信息的行为 [6] - 民政部门需监督指导殡仪馆及时接运遗体,向医疗机构告知服务信息,并及时移交在医疗机构内违法违规开展殡葬服务的线索 [6] - 公安机关需落实非正常死亡证明开具职责,查处扰乱医疗秩序行为,打击涉殡葬领域违法犯罪 [6] - 市场监管部门需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周边殡葬经营主体的价格违法、违规收费及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6] - 国家卫健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强化问题线索查处,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7]
六部门联合发文严禁医疗机构开展殡仪服务
新京报·2026-01-12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