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划定红线 质检机构造假将被取消检验资格
人民日报·2026-01-13 06:01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检验机构严重违法判定标准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文件 明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的“情节严重”判定标准 [1] - 该标准旨在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 [1] 具体“情节严重”判定情形 - 因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 - 两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过1次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1] - 在重点安全领域出具虚假报告2份以上或在各类领域出具10份以上 重点领域包括儿童用品、道路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建筑保温材料、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领域 [1] - 造成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件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1] - 其他依法依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1] 对违法机构的惩戒措施 - 对符合“情节严重”情形的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 [1] - 按规定将其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 - 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