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首次在系统层面为政府投资基金的发展制定方向 对基金的布局和投向进行规范[1] 新规的政策框架与目标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发布《工作办法》 围绕“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提出14项政策举措[1][3] - 同步出台《管理办法》 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的投向评价体系[1] 基金布局与投资原则 - 优化基金布局 要求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3] -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3] - 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投资策略[3] 基金投资方向指导 - 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3] - 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以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3]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需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 并据此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3] 基金投向评价指标体系 - 《管理办法》设置3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4] - 政策符合性指标权重60% 评价基金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科技创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绿色发展、民营经济、耐心资本、带动社会资本、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的作用[4][5] - 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权重30% 评价基金落实国家区域战略、重点投向领域契合度及产能有效利用情况[5] - 政策执行能力指标权重10% 评价资金效能及基金管理人专业水平[5] 重点支持的新兴与未来产业领域 - 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5] - 未来产业主要包括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生物育种、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领域[5]
重磅利好!万亿级“国家队”投向明确了
中国经济网·2026-01-13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