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滥用职权、内幕交易等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翔被公诉
新京报·2026-01-13 10:51
案件核心事实 - 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因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及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 [1] - 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 最高检指定由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 - 龙翔涉嫌的内幕交易案由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 一并移送至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并案处理 [1] 涉嫌犯罪行为 - 龙翔被指控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 [2] - 利用其担任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一系列职务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 [2] - 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徇私舞弊 滥用职权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情节特别严重 [2] - 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 在信息未公开前买入相关证券 情节特别严重 [2] 法律程序进展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已依法告知被告人龙翔享有的诉讼权利 并讯问了被告人 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2] -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 - 将依法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