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梁勇健浙商银行东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金投网·2026-01-13 11:23

2026年1月8日,东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浙商银行(601916)广州分行关于核准梁勇健任职资 格的请示》(浙商银穗发〔2025〕19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梁勇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浙商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浙商银行政许可决 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 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浙商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 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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