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央行新规:1月15日起现金交易上限为50万卢比
商务部网站·2026-01-13 15:14
尼泊尔央行现金交易新规核心内容 - 尼泊尔央行发布新规 自1月15日起 单笔现金交易金额上限设定为50万卢比[1] - 该规定已纳入央行向银行及金融机构发布的《统一指令》[1] 新规具体执行要求 - 任何超过50万卢比的支付必须通过账户收款支票或直接存入收款人银行账户完成[1] - 以任何企业、公司、机构或办公室名义开具的支票也必须为账户收款支票[1] 新规豁免范围 - 此项规定不影响对水电、道路、通讯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员工薪酬的现金发放[1] - 与各类项目的物资材料供应、政府税费缴纳、保证金或担保金缴存相关的现金支付不受此限制[1] - 通过养老金集中发放点发放养老金相关的现金支付也不受此限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