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禁止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使用再加工纤维作原料
人民日报·2026-01-13 15:53

监管新规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1] - 新规旨在强化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新规将逐步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的闭环监管体系 [3] 重点监管对象与举措 - 将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1] - 围绕原料、生产、标识三大关键环节,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1] - 对重点产品实施更强力度的质量监管、更严格的质量标准、更全面的质量监测 [2] 原料环节监管 - 实施差异化原料禁用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产品 [1] - 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等重点产品,在国标基础上明确禁止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 [1] 生产与责任环节监管 - 要求纤维制品生产者、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质量责任可追溯 [1] - 对学生服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的产品,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确保每批次检验合格后交付 [1] 信息标识要求 - 要求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等产品标识应包含纤维成分、含量及安全技术类别 [2] - 对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 [2] 执法与惩戒措施 - 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综合运用监督抽查、质量监测、执法检查等手段 [2] - 对使用禁用原料等触及安全红线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2] - 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