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制品监管新规发布!重点监管婴幼儿服装、学生服等
智通财经网·2026-01-13 15:58

新规修订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4] - 修订旨在强化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覆盖全面、防控精准的现代化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4] - 新规主要从调整适用范围、明确禁限用原料要求、严格标识要求、完善经营主体质量义务、明确监管要求与法律责任六个方面进行修订 [8][9] 监管范围与对象 - 监管适用范围从原有的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面料三类产品,扩大至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8] - 明确将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四类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5][10] -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玻璃纤维制品、碳纤维制品等部分特殊用途的纤维制品不适用本办法 [8] 原料禁限用要求 - 明确禁止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等物质加工制作纤维制品 [1][8] - 明确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 [1][8] - 明确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但循环再利用的聚酯纤维除外 [1][8] - 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等重点产品,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收紧要求,明确禁止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 [10] 产品标识与信息要求 - 规定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应当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环再利用原料 [9][14] - 规定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应当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 [9][11] - 规定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应当在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警示 [9][11] 企业主体责任与过程监管 - 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和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保证纤维制品质量,实现信息可查、过程可溯、责任可追 [5][9][10] - 对学生服等具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特点的产品,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0] - 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信用惩戒、风险警示等多元手段,提升监管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5] 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 - 同步修订的《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关键性技术指标与卫生安全要求进行了全面提升 [6] - 新标准允许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面料和填充物,但针对婴幼儿用产品,继续限制除再生聚酯纤维以外的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填充物 [13] - 新标准允许再加工纤维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面料(面料的生产有杀菌工艺),同时继续限制再加工纤维生产填充物 [13] 执法与惩戒措施 - 对使用禁用原料等触及安全红线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12] - 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坚决依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12] - 明确依据《产品质量法》追究违反《办法》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并推动行纪衔接,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纪律约束 [9] 质量监测与应对新挑战 - 构建纤维制品质量监测机制,整合多源数据,建立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模型,实现对重点产品、高风险领域及新型材料的靶向监测 [16] - 强化线上线下全渠道监测,加强电商平台、直播营销等新型销售渠道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机制建设 [16] - 加快标准更新与检测技术升级,紧跟新材料、新工艺发展趋势,及时修订安全、性能标准,补充安全指标和检测方法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