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深化京津冀就业协作
新华网·2026-01-13 17:07

政策核心与战略定位 - 天津发布《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旨在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深化区域就业协作,开发就业增长点、提升就业承载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 - 政策坚持就业优先导向,聚焦国家战略和实际需求,谋划一批具有牵引性、支撑性的重大项目,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以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 [1] - 政策涉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等六个方面,并围绕稳岗扩岗、教育就业协调、重点群体帮扶等方面提出22条具体举措 [2] 产业发展与就业协同 - 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强三地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大力推进京津同城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劳动者在三地实现高质量就业提供支撑 [1] - 推动京津冀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人才链有效贯通,鼓励中央企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在津布局,促进高质量项目在津落户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2] - 始终坚持增强产业就业协同联动,通过深化京津冀就业协作来提升就业承载力 [1] 区域协作与公共服务 - 借助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北京)平台,加强与京冀晋蒙鲁等周边省区市的就业协作 [2] - 深化与甘肃省等结对地区的劳务协作,构建目标同向、资源共享、政策互鉴、市场互通的就业协同发展格局 [2] - 政策举措包括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 [2]

天津深化京津冀就业协作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