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陈少荣一审获刑11年3个月
央视网·2026-01-13 17:28

案件判决结果 -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陈少荣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 [1] - 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1] - 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5] 犯罪事实与金额 - 犯罪时间跨度长达19年,从2005年至2024年 [3] - 利用担任六盘水市副市长、盘县县委书记、贵阳市常务副市长、铜仁市市长、安顺市委书记、贵州省人大相关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便利 [3] - 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煤矿经营、项目承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3] -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07万余元,并获得孳息10万余元 [3] 量刑考量因素 - 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 [5] - 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 [5] - 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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