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谴责星悦康旅(03662) 对15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智通财经网·2026-01-13 18:55

联交所纪律处分核心观点 - 香港联交所对星悦康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多名现任及前任董事作出谴责、声明及批评,并指令部分董事完成培训 [1][2] - 处分源于星悦康旅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通过147宗交易向其上市控股股东中国奥园提供了33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此举未遵守《上市规则》 [2] - 违规行为被认定是由相关董事未能履行其职责所致,且所有牵涉董事均未能确保公司设有充足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 [3] 受处分人员及制裁措施 - 联交所向星悦康旅前主席郭梓宁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并向其前非执行董事陈志斌、前执行董事郑炜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 [1] - 联交所谴责中国奥园的非执行董事郭梓文、前非执行董事张俊、马军、陈嘉扬、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国强、前独立非执行董事胡江,以及星悦康旅的非执行董事阮永曦、前执行董事陶宇、独立非执行董事洪嘉禧、李子俊、王韶 [1] - 联交所批评中国奥园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镜波,并指令郭梓文、张俊、马军、陈嘉扬、张国强、胡江及李镜波各完成17小时培训,指令阮永曦、陶宇、洪嘉禧、李子俊及王韶各完成26小时培训 [2] 违规交易具体细节 - 星悦康旅向面临严重流动资金问题的中国奥园提供财务资助,涉及金额达33亿元人民币,交易次数为147宗 [2] - 财务资助的主要策划人郭梓宁,以及陈志斌、郑炜在批准大部分交易时,未寻求星悦康旅董事会批准,也未促使公司遵守《上市规则》关于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3] - 郭梓宁及陈志斌在批准交易时清楚知悉中国奥园的流动资金问题,以及该资助会对星悦康旅造成巨大资金压力 [3] 董事失职行为分析 - 郭梓宁及陈志斌作为两家公司的董事,未能避免或管理利益及职务冲突,并将中国奥园的利益置于星悦康旅之上 [3] - 郑炜未考虑星悦康旅的利益,仅因郭梓宁已批准便批准相关交易 [3] - 阮永曦及陶宇虽未参与批准交易,但知悉或应知悉相关交易的存在,却未采取充分行动保障星悦康旅利益或促使公司遵守《上市规则》 [3] - 牵涉的所有董事均未能确保中国奥园及/或星悦康旅设有充足且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 [3] 公司回应与结果 - 星悦康旅及相关董事未就其违规事项及在《上市规则》下的责任提出抗辩,并同意接受联交所施加的制裁及指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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