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体系从初步建成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旨在通过市场运营、价格机制和规则体系三大升级,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顶层制度保障和市场动力 [1] 市场运营升级 - 细化中长期交易组织要求,推动月内交易按日连续开市,并探索月内至数年的交易连续开市,显著提升交易灵活性 [1] - 增强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协同性,在新能源渗透率提升和价格波动增强的背景下,为经营主体提供多样、精准的风险对冲手段 [1] 价格机制升级 - 推动中长期价格向现货价格收敛,合同电价除固定价格外,也可与月度发电成本、现货价格联动 [2] - 取消直接交易用户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的人为规定,根据现货价格统筹优化电网代购用户的峰谷电价政策 [2] - 推动短期交易限价向现货限价贴近,使价格信号更能真实反映电力商品的时空价值,有效引导发用电行为,提升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2] 规则体系升级 - 强化与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的系统性衔接,与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在时序、出清、结算上实现“时空耦合” [2] - 与计量结算、信息披露规则协同,确保复杂交易场景下的操作规范与数据贯通,并为辅助服务、风险防控等规则的未来协同预留接口 [2] 应对能源结构转型 - 针对新能源占比高、出力不确定性强、主体合同调整需求大的特点,通过丰富交易时序、连续开市、优化分时量价形成及引入合同灵活调整等机制,使中长期市场成为管理不确定性、平抑风险的有效工具 [3] - 整合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条款,鼓励数年绿电交易,促进绿色价值兑现,护航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3] 推动全国统一市场建设 - 强化中长期市场顶层设计,明确要求促进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与省内中长期交易“相互耦合”,提出开展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协同推进区域电力互济、调节资源灵活共享 [3] - 提出电力交易平台“四个统一”(统一平台架构、技术标准、核心功能、交互规范),为实现更大范围电力交易数据贯通互联、业务协同衔接筑牢技术基础 [3] 激活新型经营主体 - 正式赋予“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地位,分单一技术类(如分布式资源、储能)和资源聚合类(如虚拟电厂)分别纳入交易体系,为海量分布式资源从不可控负荷转变为可控资源提供制度性支撑 [4] - 通过市场信号激发各类资源调节潜力,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与韧性,激活能源系统的“末梢神经” [4] 广东市场实践与展望 - 2023~2025年,广东中长期交易电量占全部市场交易电量比例约为90%,有效帮助经营主体锁定电能价格,平抑现货市场波动风险 [5] - 广东电力市场作为南方区域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全国改革先行示范区,其中长期交易的平稳有序开展在保供应、稳价格、促消纳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5] - 《规则》为广东电力市场更好融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提供指引,也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指明方向 [6] - 下一步,广东将在南方区域市场总体框架下,因地制宜细化细则,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丰富交易品种、拓宽交易范围,保障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6]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实现“三大升级” 回应“三个课题”
中国电力报·2026-01-14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