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监管分局同意筹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福建分社湄洲岛营业部
金投网·2026-01-14 12:17

监管批复与机构设立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于2026年1月5日批复同意筹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福建分社湄洲岛营业部 [1] - 公司需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1] - 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并需接受莆田金融监管分局的监督指导 [1] 筹建与开业程序 - 公司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 [1] - 筹建工作完成后需向莆田金融监管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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