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曝光2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
人民日报·2026-01-14 16:05
案件查处情况 - 重庆税务部门查处网络主播彭煊之偷税案,其在2021至2023年间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216.32万元,最终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合计415.05万元 [1] - 甘肃天水税务部门查处网络主播杨遂娃偷税案,其在2022至2024年间通过网络直播带货取得佣金收入,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101.64万元,最终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合计181.40万元 [2] 行业监管动态 - 税务部门明确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偷税行为 [2] - 税务部门要求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诚信纳税,按规定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坚持合规经营 [2] - 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税法宣传、优化服务,同时强化部门协同,依法查处网络主播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旨在系统施治、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以维护公平税收秩序并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2] 公司经营模式 - 网络主播彭煊之从事短视频创作、接拍商务广告等经营活动 [1] - 网络主播杨遂娃在网络平台通过直播带货取得佣金收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