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监管法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1][2] - 法规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共4类产品实施重点监管 [1] - 法规明确禁止使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加工纤维制品 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和婴幼儿纤维制品 [1] 重点产品监管要求 - 婴幼儿纤维制品强制要求使用更安全的原料 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1] - 学生服需经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国家标准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对集中采购产品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 [2] - 絮用纤维制品(被褥、棉服等)不得使用被污染的纤维、废旧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或棉短绒(手扯长度13mm以下)作为填充物原料 [3] 原料使用与标识规定 - 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 [1] - 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规定 除再生聚酯纤维外 其他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不应作为加工3岁及以下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铺垫物原料 [3] - 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 必须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 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2][4] - 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必须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 [2] 质量监督与执法措施 - 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综合运用监督抽查、质量监测、执法检查等手段 [6] - 要求生产者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 实现信息可查、过程可溯、责任可追 [6] - 对使用禁用原料等触及安全红线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性质恶劣的违法企业将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6] 全渠道风险监测 - 针对电商平台、直播营销等新型销售渠道 强化线上线下全渠道监测 及时评估质量安全风险 [6] - 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重点产品、高风险领域及新型材料的靶向监测 对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等环节建立专项监测模块 [7]
纤维制品监管新规出台 重点监管婴幼儿纺织品、校服等产品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6-01-15 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