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三项措施优化涉企资金管理,将财政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
扬子晚报网·2026-01-15 16:22

江苏省优化省级财政涉企资金管理核心举措 - 江苏省财政厅出台《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涉企资金管理的若干措施》,从协同管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服务提升四方面推出十三项具体举措,旨在破解涉企资金管理“分散、重复、低效”等问题,让惠企政策更精准、资金拨付更快捷 [1] 协同管理机制 - 建立省财政厅统筹协调、各主管部门分工协作的跨部门协同机制,搭建“两清单一机制一系统”管理架构 [1] - 从2026年起,省级发展改革、科技、工信、商贸、文旅、体育等领域的涉企资金将全面纳入协同管理 [1] - 按照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需求,整合归并政策目标相近、补助内容相似的资金,避免“撒胡椒面”式投入 [1] - 首次明确资金查重“硬标准”:同一企业用同一核心技术申报的相似项目或项目投入中涉及同一张发票,均不能重复享受资金支持 [1] - 主管部门确定支持项目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信息、项目内容、资金金额等录入涉企系统,形成“已支持项目清单”供各部门实时共享,后续审批将对照清单剔除重复支持项目 [1] 预算编制与资金投向 - 全面推行涉企资金零基预算管理,打破“往年基数不变、逐年递增”的传统模式,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分配资金 [2] - 对市场竞争能有效调节的领域,财政资金不再支持;市场能逐步调节的领域,财政资金将逐步退出 [2] - 财力将集中投向市场失灵领域、产业发展早期阶段和补短板攻关等重点环节 [2] - 降低无偿补助比例,更多采用贴息、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投资基金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支持企业 [2] 资金执行与拨付效率 - 明确资金拨付“时间硬杠杠”:免申直达类资金在确定补助对象后1个月内下达;申报类项目在3月底前印发申报指南(确需延迟的最迟不超过6月底),并在9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2] - 对未按时推进的资金,省财政将按程序收回统筹使用,确保资金“不趴账”“不闲置” [2] 服务提升与数据互通 - 主管部门业务系统、预算一体化系统将与“一企来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 [2] - 归集财政资金流、惠企政策流、企业项目信息流,运用大数据为企业“精准画像” [2]

江苏十三项措施优化涉企资金管理,将财政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