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本论之二】资本“关系本质”的数字嬗变——从物化依附到数据异化
经济观察网·2026-01-15 16:53

文章核心观点 - 数字时代的生产资料已从机器、厂房转变为数据、算法和算力,这不仅是技术变革,更深刻重构了资本与劳动、平台与用户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导致资本的关系本质从“物化依附”演变为“数据异化”[1] 理论基石:资本的关系本质 - 资本的本质不是物理形态的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历史性的、动态的社会权力关系,即生产资料所有者对劳动力的支配权[2][3] - 在工业资本主义模式下,这种关系表现为掌握物质生产资料的资本家与仅拥有劳动力的工人阶级之间的清晰二元对立结构[3] 数字时代资本关系的三重升级 - 控制结构升级:从传统的“资本家-工人”二元对立结构,升级为更具渗透性的“平台-算法-用户”三元控制结构,用户往往身兼消费者和生产者双重角色,但其“数字分身”产生的价值被平台占有[5][6][7] - 控制方式升级:资本对劳动的控制从“工厂纪律”升级为全时空、精细化的“算法霸权”,例如特斯拉工厂的AI系统每秒分析2000帧工人动作图像进行合规评分,亚马逊仓储系统通过传感器监控工人路径与速度[8] - 剥削形式升级:剥削从对“劳动时间”的剥削延伸至对“行为数据”的剥削,平台通过用户协议完成数据的原始积累和私有化,用户和劳动者的行为数据成为资本增殖的原料,例如美团平台的剩余价值率高达380%,远高于传统制造业平均140%的水平[10] 数据垄断与“数字封建主义” - 全球数字资产高度集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3年数据显示,全球1%的主体控制着高达85%的数字资产[11] - 数据垄断构筑了动态且极高的市场壁垒,具有赢家通吃和自我强化的“飞轮效应”,平台通过跨界并购形成生态闭环,中小企业不得不依附于平台生态系统并支付高昂“租金”,例如苹果App Store或Google Play收取高达30%的佣金[12] - 垄断超越经济层面,演变为广泛的社会权力掌控,平台通过算法推荐和规则深刻影响信息流动、舆论走向和社会文化塑造,拥有缺乏透明度与问责机制的“算法治理权”[13] - “数字封建主义”结构加剧了结构性不平等,财富以数据租金形式从“数字佃农”(如平台创作者、司机)流向“数字领主”,导致个体对平台产生深刻依附性和不安全感[14] 中国实践的探索 - 混合所有制改革:例如中国联通、东航物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员工持股,东航物流核心员工169人通过持股平台持股10%,尝试构建“国家-资本-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缓解劳资对立[15] - 数据确权制度创新:深圳数据交易所实践《数据二十条》,推行数据资产凭证“三权分置”,其中数据资源持有权归提供者占70%、加工使用权归平台占20%、产品经营收益权中政府税收占10%,旨在保障原始数据生产者的权益[15] - 数据资产入表:北京试点的“数据资产入表”机制使企业数据资源可计入资产负债表,2024年首批12家企业资产增值超180亿元[15] - 算法监管:国家网信办出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算法歧视并要求建立人工复审通道,旨在规制“算法霸权”,在自动化中重新嵌入人的价值判断[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