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券募集资金买理财、违规转借 伊川财源投资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新华财经·2026-01-15 17:36

公司违规行为 - 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在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通报批评 [1] - 时任董事长闫新乐、时任总经理王迅彪、时任财务负责人张建辉因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被一并通报批评 [1][2] 具体违规事项 - 违规转借募集资金:2024年4月19日,公司将“24伊川01”债券募集资金转借至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涉及金额1.085亿元,占该债券发行总额2亿元的54.25% [1] -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资金应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本金,但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将1.99亿元(占发行总额99.50%)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于4月19日赎回;随后在4月19日至22日,将0.905亿元(占发行总额45.25%)用于偿还其他有息债务 [1] - 未如实、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在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期间披露的2024年中报和2024年年报中,未如实、准确披露“24伊川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监管处理结果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闫新乐、王迅彪、张建辉予以通报批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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