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严禁面向非毕业年级组织任何形式的区域性、跨校际的统一考试或变相统一考试 [1] - 义务教育学校日常考试均实行等级评价 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 [1][2] -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1] - 普通高中年级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统筹安排考试 控制考试频次 [1] 考试功能与导向 - 推动考试回归诊断学情、改进教学、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的本质功能 [1] - 期末考试内容将更加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贴合课程标准 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1] - 考试结果主要用于诊断分析学生学习情况 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依据 [1] - 鼓励学校探索更具激励性和发展性的评价反馈方式 淡化分数比较 关注学生进步与成长 [1] 评价体系改革与学情了解 - 减少非毕业年级的统考统测和考试频次 旨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扭转“唯分数”倾向 引导学生从过度应试中解放出来 [2] - 推动建立更加科学、全面的学业评价体系 [2] - 鼓励区域层面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人工智能技术 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前提下 开展精准的学情分析 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提供个性化支持与建议 [2] - 指导学校进一步健全家校沟通机制 通过家长会、学业质量分析报告、成长对话等多种形式 帮助家长客观、全面地了解孩子学业发展状况 [2] 结果反馈与观念引导 - 考试结果将以等级制等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反馈 帮助学生准确认识自身优势与不足 明确后续学习方向 [1] - 坚决纠正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 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 [2] - 共同关注孩子的品德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与劳动实践等综合素养 [2]
广州明确中小学非毕业年级日常考试要求 严禁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统一考试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6-01-15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