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核心措施 - 2025年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针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出台29项便利化措施 旨在实现外贸稳量提质[1] - 专项行动在市场信心提升 企业降本增效 营商环境改善方面取得成效 企业满意度达98%[5] - 在“顶层设计+基层首创”模式下 各地各部门累计出台配套细化措施508项 形成区域特色创新[5] 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措施 - 加强海运与陆运通道对接 推动“丝路海运”与中欧班列 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跨境陆运通道合作[2] - 深化多式联运进出境协同 推动进出口集装箱“一次委托 一单到底 一次结算 一箱到底”[2] - 支持跨境班列集结中心 国际公路运输及“空中丝绸之路”发展 拓展多种多式联运业务[2] - 优化空运货站作业模式 支持建设具备收货 打板 安检 海关监管等功能的前置货站[2] - 推进航空口岸“空侧直通”监管 减少提货 卸货 安检等环节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2] 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措施 - 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全面落实“离境即退税 销售后再核算”相关政策[3] - 拓展绿色贸易 扩大绿色节能技术和服务进出口[3] - 支持带电货物航空运输 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简化含锂电池等货物运输要求[3] - 促进跨境贸易电子信息化发展 提升全流程无纸化水平[3] - 开展商务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跨境互认 推动与境外可信企业跨平台跨区域认证互操作[3] 优化特殊商品监管模式措施 - 优化出口锂电池检验监管模式 促进载人电动汽车 锂电池等贸易健康发展[3] - 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汽车零部件等出口商品保税检测业务 建立试点企业和商品“白名单”[3] - 扩大进口机动车“两证合一”试点应用 简化进口汽车证件及手续办理[3] - 制定“药食同源”商品分类管理措施 建立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推进便利通关[3] 提升智慧化监管服务水平措施 - 深化全球“智慧海关”在线合作平台和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建设[4] - 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 实现国际航行船舶 检验检疫等领域电子证书交换[4] - 深化内地与港澳“一单两报”合作并逐步拓展至其他地区 简化企业申报手续[4] - 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出境管理跨部门业务联网合作 实现企业申请“一次提交” 审批核销“全程网办”[4] 增强惠企便民实效措施 - 加强对高资信AEO企业的联合激励 推进信息共享 加大金融机构在融资授信 担保 出口信保等方面支持[4] - 优化港口物流作业服务 鼓励港口企业灵活设置出口集装箱“开港”时间[4] - 支持农产品跨境运输便捷享惠 打造更多口岸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4] - 持续优化签证政策 为商务人员来华提供出入境便利[4] - 协同推动降低跨境物流全流程综合成本 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推动“新三样”物流降本增效[4] 专项行动已取得的具体成效 - 扩大进口机动车“两证合一”试点应用 签发证单46万份 办事效率提升超80%[5] - 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模式试点 出口整体效率提升30% 物流成本降低近20%[5]
这25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将在全国复制推广
中国经济网·2026-01-15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