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新华网·2026-01-15 19:04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此次公告是对2021年发布的、原定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的同类政策的延续 [1] - 两部门同时发布另一公告,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实施期限为2025年8月8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政策影响与意义 - 该系列政策旨在进一步推动中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1] - 通过延长税收优惠期限,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长期的政策确定性,有助于吸引和稳定外资流入中国债券市场 [1] - 税收优惠范围从境内发行的债券扩展至在境外发行的中国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扩大了政策覆盖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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