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覆盖面!两部门发文让更多职工享企业年金
新华社·2026-01-16 08:33
政策发布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于1月15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1][2][3][7] 政策核心目标 - 增强企业年金制度的包容性、灵活性和便捷性[7] - 持续推动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让更多职工享有企业年金[7] 覆盖范围拓宽 - 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可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8] 建立程序简化 - 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用人单位,企业年金方案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8] - 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方案可通过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通过[8] 缴费机制灵活 -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在缴费限额内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8] - 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可从低缴费比例或额度起步,再逐步提高[8] 建立方式选择 - 用人单位可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也可选择参加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8] - 推动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便利[8] 创新试点探索 - 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园区(如工业园、产业园、改革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等)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8] - 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