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线专用,绿电可直抵用户
辽宁日报·2026-01-16 09:06
政策核心 - 《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旨在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1] 绿电直连定义与类型 - 绿电直连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1] - 直连类型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1] - 并网型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具备“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灵活性,接受电网调度,安全可靠性高[1] - 离网型不接入公共电网,完全独立运行,但对技术要求较高[1] 规划与建设原则 - 绿电直连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2] - 并网型绿电直连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2] - 并网型绿电直连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计划在2030年前提升至不低于35%[2] 适用产业与运营模式 - 利用新增新能源项目服务于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人工智能、绿色氢基能源等未来产业,以及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绿电制热(汽)等领域,可申请特定运营模式[2] - 符合条件的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可申请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2] - 在该模式下,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根据年度新能源消纳情况,依申请顺序确定,上限不超过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