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广西日报·2026-01-16 10:58

项目概述 - 广西自2026年1月起 面向居住地在广西的60周岁及以上 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 发放为期12个月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1] 补贴资格与范围 - 补贴不限制户籍 但购买服务的地址需在广西境内 [1] - 补贴对象为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1] -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 社区 机构养老服务 涵盖助餐 助浴 助洁 助行 助急 助医 康复护理 日间托养等服务 [1] - 机构养老服务细分为长期服务(入住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入住30天以内) [1] 补贴形式与标准 -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 按自然月发放 [1] - 电子消费券每人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 [1] - 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内 机构养老长期服务 短期服务 日间托养的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40% [1] - 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内 居家上门服务的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50% [1] - 老年人能力评估券的抵扣额度为每人最高100元 [1] 申请与发放流程 - 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平台注册账号并提交申请 [2] -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养老服务机构 社会组织可为不便线上申请的老年人提供协助 [2] - 首次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 “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不足5个工作日则次月起发放) [2] - 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自动发放电子消费券 [2] - 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 当月获得当月使用 次月失效 [2] 适用服务机构 - 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且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