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新华社·2026-01-16 14:27
政策内容 - 广西自2026年1月起,通过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1] - 补贴对象为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居住地在广西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且购买服务地址在广西境内[1] - 补贴项目覆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机构长期服务(入住超30天)及短期“喘息服务”(入住30天内)等[1] 补贴发放与使用 -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1月至12月,共12个自然月[1] -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用于抵扣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每人每月最高抵扣额度暂定为800元[1] - 截至1月15日上午9时,广西全区共领取养老服务消费券1088张,已核销消费券277张,核销金额为22万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