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有新部署
中国新闻网·2026-01-16 18:11

政策核心部署 -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旨在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促进技能人才合理顺畅流动 [1] 重点领域证书互通互认 - 对已取得住建、应急管理或市场监管其中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可采取免予安全作业培训、免予理论考试等方式简化考试流程 [1] 证书衔接与等级评价机制 - 已取得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初级工或中级工水平,可按规定参加高一等级技能评价 [1] - 对未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支持各地探索“一试多证”等方式联合开展技能评价 [1] 监管与服务体系建设 - 建立健全人社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2] - 人社部门需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需推动职业资格证书跨领域互通互认并做好持证上岗监管 [2] - 依托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健全完善职业技能证书查询系统,推动实现一网通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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