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事实 - 原告张白鸽与养父金其运营的抖音账号“张白鸽.金其父女走全球”全网粉丝超2000万,“金其”“白鸽”等标识在网络空间已形成特定识别意义 [1] - 被告阿勇运营的抖音账号擅自使用与“金其”高度相似名称、盗用原告头像、在直播时使用“金其父女”标题并播放原告历史直播录屏带货 其销售商品标题多含“白鸽好物分享”且品类与原告推荐商品高度重合 导致部分消费者混淆并损害原告声誉 [1] - 原告于2025年8月将被告诉至法院 要求停止侵权、公开澄清并赔偿损失 [1]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成功化解此纠纷 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2] 侵权行为分析 - 被诉账号从名称、头像到直播话术和货盘构成了一场精心的“复刻” [2] - 此类“抖音直播间仿冒”行为是数字经济背景下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形态 [3] - 侵权者对原账号的头像、内容、话术进行全方位复制 甚至利用技术伪造形象 混淆成本低而辨识成本高 [3] - 该行为侵蚀网络信任基础并损害消费者权益 [3] 法律依据与责任 - 2025年6月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三项明令禁止任何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账号名称的混淆行为 [3] - 像“金其”“白鸽”这样因长期运营而拥有千万粉丝、具有显著市场识别力的账号应受到上述法律保护 [3] - 经营者违反规定实施混淆行为 不仅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还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3] 纠纷解决过程 - 承办法官考虑到网络侵权传播快、取证难 一纸判决未必能彻底消除已造成的混淆 决定以调解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2] - 调解采取“背对背沟通”策略 向被告释明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及诉讼可能带来的信誉与经济风险 同时引导原告理性评估维权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2] - 法官抓住被告有歉意但惧高额赔偿、原告核心诉求是停止侵权与消除影响的突破口 组织“面对面”调解 围绕法律风险、经济成本和商业信誉三层利害关系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 [2] 行业启示与建议 - 新媒体账号权利人应强化权利意识 及时做好相关商标、版权登记 [3] - 网络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 利用技术完善审核与监测 及时处置高仿账号 [3] - 实践中应注重发挥法律、技术共治合力 有效遏制“搭便车”乱象 护航数字经济诚信与创新生态 [3]
直播镜头里,谁在扮演“我”?
扬子晚报网·2026-01-16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