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码|如何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新华社·2026-01-16 22:08

政策核心与管理框架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 [1] - 管理办法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否则将按规定认定为车辆缺失,旨在封堵报废动力电池可能流失的渠道 [1] - 对于换电车型等新模式,“车电一体报废”规定不适用,具体管理办法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 [1] 行业背景与市场规模 -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行业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 [1] - 据相关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1] 技术路径与综合利用要求 - 管理办法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使用的领域 [1] - 明确所有电池产品,无论以何种方式生产,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 [1] - 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动力电池,可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以满足电池产业对原材料的迫切需求 [1] - 部分企业已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6.5% [1] 监管与追溯机制 - 管理办法实施“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 [1] - 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和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其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信息 [1]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支撑全链条监督管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