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准入法规更新 - 修订版《投资法》于2026年3月1日生效 有条件经营行业条款自2026年7月1日起适用 [2] - 负面清单外行业实行“先办公司、后补执照” 仅国防、机场、港口、电信、出版等少数敏感行业需事前“投资主张批准” [2] - 大幅缩小投资审批范围 直接取消38类有条件经营行业的特定许可证 另有20个行业缩小适用范围 从“运营前需获许可”转向“合规即可运营,检查时证明合规” [2] - 项目在建设、运营期出现投资规模、技术路线、股权结构等重大变化 仍须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或重新备案 [2] 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 - 《企业所得税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并适用于2025纳税年度 [3] - 标准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0% 小微企业所得税率降至15%或17% 具体适用条件待财政部界定 [3] - 高新技术、重点鼓励行业项目通过认定后可享10%税率 并可能获得最高“两免四减半”的税收优惠 [3] - 投资于经济特区、高新技术区及社会经济条件困难地区的项目 可根据区域政策享受相应优惠 [3] - 石油、天然气及部分矿产资源开采不享受优惠 税率另行规定 [3] 劳动用工与社保新政 - 取消外籍员工全国统一比例限制 改由地方根据企业规模、岗位特殊性、本地招聘难度逐案审批 [4] - 聘用外籍员工需通过省级劳动主管部门电子门户在线申请工作许可 批文电子件与护照绑定 入境后30日内须完成劳务合同登记 [4] - 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工会费缴纳已实现数字化 2025年11月30日起 迟缴或逃缴社保将按日加收罚金 [4] - 全国划为四类工资区 自2026年1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 企业须以实际工作地为准执行 [4] 企业合规落地建议 - 建议提前核查项目所属行业与区域 以争取最大程度享受税收优惠 [5] - 建议建设“本地招聘—外籍备案—社保申报”全流程用工体系 以适配越南数字化监管要求 [6] - 建议依托越南本地专业服务机构 以应对权限下放后的区域政策差异 [7]
2025-2026年在越中企投资、税务、用工合规指引
商务部网站·2026-01-17 00:10